安全管理协议书

时间:2023-03-18 18:05:18
安全管理协议书

安全管理协议书

在现在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管理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管理协议书1

暑期将至,为做好项目部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结合项目部施工实际,特与各家长签订此安全管理协议书,为了你和你家人的幸福,请务必遵守协议要求。

1、各作业人员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工地工人生活区原则上严禁将小孩留宿。

2、各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应监管好各自的小孩,严禁小孩进入施工区域。

3、建筑工地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从事施工活动。

4、各家长外出时需看管好小孩,外出时注意社会来往车辆,禁止小孩私自到生活区外道路口、河流、天桥玩耍,若出现意外,项目部一律不承担责任。

5、小孩住宿生活区期间,禁止喧闹、追逐,不得到其他工人串门,以免影响工人休息。

6、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电饭锅等加热电器,以防发生火灾及触电事故。

7、各家长应加强对小孩的安全教育工作,告诫小孩不得随意搬动、损坏生活区的消防设施、施工工具、宣传画册等物品,一经损坏,由家长照价赔偿。

8、所有人员需遵守项目部生活区卫生管理规定,不得乱扔垃圾、乱倒残汤剩饭,自己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如有缺失,项目部概不负责赔偿。

9、作业人员要求小孩留宿工地生活区的,向所在劳务作业承包方提出申请,并由劳务公司在第一时间通知项目部后勤管理人员登记,并提交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10、甲方有权处理和处罚各班组家属的违规行为,视情节严重情况处以100-1000元罚款。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家属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处以1000元/人次的罚款,并处罚乙方500元/人次。

12、乙方所属劳务公司有对乙方及其家属监督管理责任,对于不服从项目部管理的相关人员应当全力配合遣返工作。

本安全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及乙方所属劳务公司双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工程名称:

甲方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按手印: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所属劳务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2

(1)[甲方](物流公司):厦门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35楼

法定代表人:闵建国

联系人:蔡德富 电话:0592-2688862 传真:0592-2681320

(2)[乙方](经销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经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同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融资监管项目中,对货物存放仓库租赁以及货物保管安全等方面(本协议项下货物均指“《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中乙方质押给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货物”)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总则

根据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有限公司和厦门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三方所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之规定,结合本项目的自身特点,确定在项目的运作中,甲方作为该《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中监管责任的实际履行方,全面租赁乙方的自有或租赁的仓库作为银行质押货物的保(监)管仓库,用于存放银行质押货物;并委托乙方对仓库进行管理、履行货物的保管责任。同时,甲方另行派驻监管人员到仓库对货物进行监管。

甲乙双方签署本“仓库租赁及保管安全协议”,以此明确各方在监管仓库租赁、货物保管与监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协议中,甲方的监管责任限于与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及乙方共同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于货物出库进行监控以及检查货物的保管情况。

第二条 仓库租赁

1. 仓库地点:乙方将位于 仓库,出租给甲方作为监管仓库,用于存放银行质押货物。乙方如需将货物存放到其他新增场地,需经过银行及甲方的同意。乙方应保证仓库权属不存在任何问题,如因仓库权属存在争议而导致甲方或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租赁期限:仓库租赁期限与前述《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之期限保持一致,并随着该协议期限的延长而延长。

3. 租赁费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仓库租赁费、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 仓库管理权:甲方委托乙方对仓库进行管理,乙方承担货物的保管责任。

5. 根据业务需要,乙方免费为甲方的监管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以及住宿场所。办公场所要求位于监管场地,有电话线路,可安装宽带网络或ADSL。

第三条 仓库安全要求

1. 乙方负责提供仓库的消防值班、安全值班和汛期值班。

2. 乙方负责仓库的安全,因仓库安全等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失少、损耗等,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仓库安全系指仓库的防震、防水、防潮、防火、防盗抢等预防自然灾害和人为恶意行为的能力与措施。

3. 乙方是货物的保管人并对仓库进行直接管理,须根据存放货物的属性做好物流过程的质量监控,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负责,妥善保管货物,确保货物数量正确,质量完好。

4. 甲方在仓库执行监管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乙方有关仓库安全的规章制度,配合乙方做好仓库安全工作。

第四条 货物监管

在合同开始执行时,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货物,乙方应提供货物的发票,验收确认无误后,甲方将货物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甲方进行监管。甲方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根据货物库存价值不同,将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1.新的货物到库时,乙方应提供货物的发票。甲方核对确认货物重量和发票后,将入库信息反馈给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此时新到货物方正式计入库存货物。

2.货物的进出库需要经过甲方监管人员和乙方指定人员共同确认。乙方应于每日上午9:00前向甲方提供前一 ……此处隐藏17945个字……有困难,甲方以租赁方式提供给乙方,但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 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及其他必要的劳保用品,施工用电及其它特种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经安全设备科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乙方在用电时,应有配电箱,并安装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易燃、易爆品要有专人看管,禁火区内严禁烟火。

十、 外墙粉刷、窗户安装等作业时,应选择标准的吊蓝、吊具,并保证单人单绳(安全绳)必须佩戴安全带及其它必要的劳保用品,严禁用沙袋或其它不安全物品压挑杆。

十一、 甲方安全管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进行处罚,如不听劝告有权停止乙方的承包,并及时办理停工手续;在施工全过程中,乙方发生任何大、小工伤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罚款。

十二、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三、 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工程竣工后自行作废。

甲 方: 安全设备部

甲方负责人:

乙 方:

乙方负责人: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经协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本协议书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情况。

本协议书的宗旨是: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一、建设单位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l、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等,不能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与审批手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将分包单位的上述资料送总承包单位备案。

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承付配合费。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协助分包单位做好抢险、

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

5、检查分包单位和接受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问题,有权对分包单位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

二、总承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服从总包方施工管理。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管理。

3、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4、发现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时,一是有权立即采取相关措施以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要以书面形式尽快通知建设单位,促使分包单位立即整改或停工整改;三是配合建设单位检查整改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5、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6、对分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应急救援抢险。

7、由于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与分包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分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贯彻落实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和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部责任。

2、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3、对由总承包单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臵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以书面形式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要有相关单位人员接收签字手续。

4、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负有全部的安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5、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验收移交单。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深圳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特种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8、按照深圳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其它事故隐患,应向总承包方及时报告。

9、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合法使用劳务作业人员,办理劳务注册及相关保险,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0、使用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总承包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11、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2、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导致总承包单位和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单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

13、由总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分包单位有义务负责处理善后事宜。

14、由双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总承包单位报告,由总承包单位及建设单位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四、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需另行注明事项可在补充条款中说明。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执二份,三方盖章签字生效。至分包单位工程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盖章)

(盖法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总承包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分包单位(盖章)

(盖法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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