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生育工作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是时候认真思考计划该如何写了。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计划生育工作,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计划生育工作1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对国计民生具有深远的影响。为搞好我校的计划生育工作,促进学校的“双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婚姻法》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严禁计划外生育。职工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二、加强计划生育的领导工作。成立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李正鹏校长任组长,朱伟岭书记、工会主席赖晓灵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主任及各年段主任组成。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由校工会副主席董文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会委员刘日庭同志任计划生育专管。
三、提倡晚婚晚育。根据规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妊娠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男女双方晚婚的,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给予相应婚假。
四、生育证是结婚后的生育批准证,已婚职工要及时上报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准生证明。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签发单位证明,然后到上级计生部门办理生育证。
五、环孕检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根据上级精神,教工每年进行春、秋两次环孕检。本校女教工应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环孕检,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男教工应于规定时间督促其配偶到指定地点进行环孕检,配偶有工作单位的男教工,应于规定时间上交其配偶的环孕检证明。各处室主任、各年段主任应根据学校要求积极督促本处室、本年段有关人员按时参检、送检。逾期不执行上述规定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认真执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抓实干部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证工作,做到凭证结婚,持证生育,生育办证(《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规定发放独生子女的“保健费”,报销教职工施行“四术”(上环、结扎、人流、引产)费用。
七、假期规定
1、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请婚假3天,如属晚婚,可增加15天,提倡教师利用节假日结婚。
2、女教职员工的法定产假为90天,如属晚育,可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一般在预产期前一周开始请假。
3、女教工流产,第一次或带环受孕流产每次可享受15天产假,超过天数,以病假处理。
4、妻子生小孩,男职工可享受7天护理假,如属晚育,护理假为10天。
5、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天,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6、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天。
7、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天。
8、结扎输卵管的,休假21天。
9、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即人流)的,休假25天。
10、怀孕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即引产)的,休假42天。
同时接受两种节育手术或晚育又同时接受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
八、请假要求
1、婚假。请婚假的教师应提早一个星期向学校递交请假条和出示结婚证原件,经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校长批准。
2、产假。请产假的教师应提早一个星期向学校递交请假条和出示准生证原件,经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校长批准,产后需及时出示医院出生证明并交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
3、护理假。教工请护理假需出示准生证和出生证,经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校长批准。
4、“四术”假。教职工请“四术”假(结扎、上环、引产、人流)需出示医院相关证明,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校长批准。
5、单位女职工、男单职工或夫妇双方请长假或脱产半年以上学习、进修的必须与单位签订一份计生合同,缴纳1000元保证金,外出时做一次环孕检,办一份计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每半年寄回一份有效环孕检证明,每年回计生服务站做一次环孕检。
6、凡经校长批准的上述各类假,其假条一式二份一份存行政办,一份存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
九、评价与奖惩
学校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点考核内容。年终考核若单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计划生育对象全部得到落实,合格率达100%,学校对有关人员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若有违犯计划生育各项政策者,不得评为各级各类先进个人,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其所在处室、年级不得被评为先进处室、年级,并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计划生育工作2为了切实加强公司所属员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有效地制止计划生育,特签订本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一、确定袁任香同志负责我公司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二、将公司中的育龄夫妇(包括随公司的家属下同)登记造册,定期检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情况,并向原籍政府和现居地政府计划生育部门汇报情况;接受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对计划生育情况的检查、督促。
三、认真执行《浙江省外出人口和外来人口计划生育暂行规定》以及原籍和现居地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对建筑公司所属人员(包括家属)进行进厂经常性计划生育教育,自觉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做到计划生育。
四、如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计划外孕或生育的,公司负责人、当事人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施工企业名称: (盖章)
施工企业负责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工作3为使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目的,进一步规范村民的生育行为,教育村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如下:
第一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
第二条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第三条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生育证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怀孕和生育。新婚夫妇领取《生育证》时,应自觉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未办理《生育证》而怀孕的,依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应接受补救措施;未办理《生育证》而生育,影响本村人口计划的执 ……此处隐藏10158个字……份。二是投资1万多元新建生育文明一条街。三是投资近2万元利用村文化长廊全镇统一更换宣传栏17块,书写固定宣传标语37条。
三是抓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镇计生中心面向计生家庭和育龄妇女,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免费为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把“三查一治”作为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体贴群众的一项举措,围绕婚、孕、育为育龄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3月11日至3月2日,利用1天时间,协同市计生服务站一起,进村入户,为全镇近5名育龄妇女开展了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率达到1%。
四是依法行政,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一是严格执行生育政策,加大对违法案件处理力度。元至9月,共处理违法生育安例15例,征收罚款1.1万元,社会抚养费12.57万元。二是严厉打击“两非”案件,截止目前,我镇未发现一例“两非”案件;三是严格依法行政,杜绝吃拿卡要行为,树立了良好的计生干部形象。
五是强化利益导向,实现计生奖励政策全覆盖。一是落实农村计生家庭奖扶97人,死亡退出5人,特扶退出1人;二是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政策62人;三是核实独生子女保健费127人,13.55万元;四是落实农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45人;五是落实独生女中考加分政策46人;六是申请鉴定节育手术并发症并纳入奖扶13人。
六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到底数清、去向明、联得上。今年上半年我镇共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224人,流入17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入库率1%;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有效联系率99.91%;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到位率1%;省PADIS流动人口对接平台信息通报提交率、接受反馈率1%。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群众生育意愿强烈,二孩及以上政策外生育现象有多发超发趋势。
二是流动人口流出地、电话号码变更频繁,管理难度加大。
三是全员人口数据整合后,要求高,工作量加大。
四是村级平台启用后,村级专干的素质急需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确保政策内生育符合率95%以上。
2、健全利益导向机制,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提高平时督办的力度,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4、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杜绝因计生引起恶性案件发生。
计划生育工作13为贯彻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工作管理办法》和《广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通知》精神,配合各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本人保证如下:
1、本人负有对祥和新城商住小区(二期)7#楼工地范围内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
2、不聘用无计划生育有效证件和已计划外怀孕和违反计划生育未经处理的人员在施工工地工作;
3、施工工地开工前和施工期间做好对从业人员计划宣传教育工作;
4、聘用育龄从业人员时,保证做到:
(1)属流动人口的要持有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督促其按时到有关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查验和年审《婚育证明》。
(2)属常驻人口的须有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3)已生育者要按规定及时落实有效节育措施,如计划外怀孕的应及时就地采取补救措施,做到绝不能计划外生育。
5、本施工工地从业人员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的,愿积极配合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接受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处罚。
6、本保证书一式三份,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名后加署施工企业公章,项目经理、施工企业、市建设局各存一份。
项目经理:
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工作14各位领导,同志们!
计划生育是我乡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我们村现阶段压倒一切的工作。其重要程度相信各位可以从今天的会议规模上看出。这要求我们鼓足干劲,全力以赴,用百分百的努力去将这项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这里我代表水阁社区作以下表态:
一、坚决执行乡党委政府的决定,将徐书记、董书记的讲话精神完完全全贯彻到工作当中,从自身做起,从村干部做起。坚决严肃、从快、达标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村干部及其亲属,为推进全村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榜样,树好典型,为全村百姓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带好头。
二、坚守标准不放松,为全村下一步征收计划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此次,我社区将坚持乡党委政府确定的社会抚养费首征达6000元的标准不动摇,要求社区干部在征收过程中做到不走人情、不买面子、不打招呼、不替对象求情、不私自接受未足额的社会抚养费,并用全部的精力投入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行动中。
三、坚持优质计生不走样,为全村群众百姓通过满意的计生服务。我们将遵照“阳光计生”的各项举措,进一步开展送计生服务进农户的活动,将计生工作列为促进全社区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工作来抓,坚持计生工作的长年化、平时化、优质化,用群众百姓满意的计生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努力,
水阁社区现阶段的计生工作还处于一个比较落后的状态,但是暂时的落后并不可怕,因为我们有改变落后的决心,请乡党委政府放心,请徐书记放心,我们将用百倍的努力回报领导的信任,用高昂的热情挑战计生这“农村第一难”工作,用细致入微的服务获取百姓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和支持,用铁一般的意志高标准、高效益推进水阁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15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推进我办计生干部职业化建设,按照《省“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市20xx年度全市计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区计生的安排要求,结合我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办计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社区计生专干,宣传干部、协会理事会员、微机操作人员、各单位计生专干及广大育龄夫妇。
二、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内容为:
(1)计生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
(2)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及避孕节育等科普知识。
(3)计划统计管理与信息化应用。
(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与依法行政工作。
(5)药具管理工作。
(6)社区、单位计生服务管理等有关业务知识。
三、培训方式和师资安排
以办事处人口学校为培训中心,授课老师聘请区计生局业务能手和办事处业务骨干担任。
四、培训要求
1、各社区根据培训要求,做好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2、各社区要制定培训计划,坚持每季度对单位计生专干培训一次,要求扎实开展工作、保证培训质量。